当前位置:主页 > 佛学文摘


略论佛教的荣辱观

时间:2023-04-08 | 栏目:佛学文摘 | 点击:

2006年3月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良好社会风尚,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各地佛教界积极响应,结合佛教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研讨和宣传活动,出现了“知荣辱,讲文明,树正信,促和谐”的新气象。荣辱观是社会伦理道德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佛教一向十分重视伦理道德,在荣辱观方面不仅与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许多共同之处,还有着不少特殊的启示,发掘、弘扬和借鉴佛教的荣辱观,对于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提高广大民众的道德意识,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荣辱观的本质内涵

  所谓荣辱,“荣”即光荣、荣誉,是情感上的一种满足感,“辱”即羞耻、耻辱,是道德行动主体的羞耻之心,它们构成行动主体的行动动机。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又说:“知耻近乎勇。”孟子认为凡人均有善端,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荀子说:“人不知羞耻,乃不能成人。”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近代维新名士康有为也认为羞耻心是“治(政)教之大故”。佛教认为人类具有“智慧、坚忍、惭愧”三大品质,是六道众生中最殊胜的,并将“惭耻”喻为最整洁庄严的服饰,如《佛遗教经》说:“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常当惭愧,无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由此可见,荣辱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心理活动和情感体验,是人们道德诉求的内在动力,是圣贤藉以行教化的一大枢机。也因此知荣识耻在中国传统道德建构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在长期的社会及文化发展过程中,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各种宗教、各类社会,形成了不同的荣辱观,它们构成不同人群的一种集体无意识,成为反映人们的道德与价值取向、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标尺,成为规范人们言行,乃至左右社会舆论的一种强大力量。

 

二、佛教的两重荣辱观

  佛教不仅是一种哲理型的宗教,更是一种伦理道德型的宗教,正如《七佛通诫偈》所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因而佛教对于具有改过向善作用的荣辱意识非常重视,可以说是千方百计地加以发掘,积极引导。数以万卷的佛经详细描述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言行可说、应做,什么言行不可说、不应做;对于善或可说可做的功德之事,极尽赞叹、举扬,对于恶或不可说不应做的罪过之事,大加诃斥、贬抑。真是“世上好语佛说尽”,佛教在“名教”上做的功夫,在世界上各种宗教和思想体系中都罕有其匹,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思想宝藏。

 

  佛教的荣辱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乎是非善恶的道德性荣辱观,一类是超乎穷通祸福得失的超然性荣辱观。

 

  1、关乎是非善恶的道德性荣辱观。佛教对其心理机制和作用有相当详细的描述。释道世集《诸经要集》卷第九云:“夫理之所穷,唯善与恶。顾此二途,倏然易辨。幽则有罪福苦乐,显则有贤愚荣辱。爱荣憎辱,趣乐背苦,含识所必同也。”《广弘明集》卷第十谓:“夫化由道洽,政以礼成,荣辱所示君子,刑罚所御小人。”佛教通常用“惭愧”表示耻辱之感,将“惭”和“愧”定为11种善心所中的两种,而将“无惭”、“无愧”定为26种烦恼心所中的两种。《俱舍论》卷四对惭愧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谓崇敬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为“惭”,怖罪之心为“愧”;第二种解释谓自省所造之罪恶而感羞耻之心为“惭”,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对他人时引以为耻之心为“愧”。《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九载,“惭”是自己不造罪,“愧”是不教他人造罪;“惭”是自心中感觉羞耻,“愧”是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时,感觉很羞耻;“惭”是对人之羞耻心,“愧”是对天之羞耻心。

 

  不少人学佛,由于缺乏惭愧心,知而不能行,常为名、利、情所困,引起极大的困扰与不幸,所以培植惭愧心,以种种方便忏悔业障,就很重要。《大智度论》卷三说,僧侣若依品位,分为四类,而首屈一指即是惭愧僧,因为他能持戒不破,身口清净,能分辨好丑,具足惭愧心与羞耻心。佛陀曾应阿耨达龙王的央求,讲述无欲之法,并谓诸菩萨,若要修持清净行,当得十六种大力来调摄身心,其中一项是惭愧力,意指菩萨有了惭愧心,才能远离一切罪业,兴起各种善法。近代高僧印光法师就自号“常惭愧僧”,他在其《德育启蒙》中专门列有“知耻”一章,谓“耻之一字,其利无穷,有与圣近,无与兽同。惭耻之服,无得暂卸,我佛训诲,庄严第一。”另外,佛教还为信徒克服业障重、惭愧心力不足制订了各种忏悔的方法或仪轨,如僧人定期的诵戒、布萨、羯磨,普通信众有针对性的礼佛、念佛,诵经、持咒,布施、放生、坐禅等等。《慈悲水忏法》卷下:经中佛说有二种健儿:一者自不作罪,二者作已能悔。又云:有二种白法,能为众生灭除众障。一者惭自不作恶,二者愧不令他作。有惭愧者可名为人,若不惭愧与诸禽兽不相异也。是故今日至诚归依于佛,如法忏悔……。

 

  2、超乎穷通祸福得失的超然性荣辱观。佛教作为一种出世性的宗教,对于世俗的所谓苦、乐、利、衰、称、讥、毁、誉,持一种超然的态度,要求尽力看破、放下,难忍能忍,乃至做到“八风吹不动”。如《菩萨璎珞经》卷第七:“立志度无极,受形虽被谤,不为荣辱屈,故号人中尊。”三论宗吉藏撰《维摩经义疏》卷第六:“于诸荣辱,心无忧喜,不轻未学,敬学如佛。”禅宗达摩祖师“二入四行”谓:“云何报怨行?修道行人,若受苦时,当自念言:我从往昔无数劫中,弃本逐末,流浪诸有,多起怨憎,违害无限。今虽无犯,是我宿殃恶业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见与。甘心忍受,都无怨诉。经云:逢苦不忧。何以故?识达本故。此心生时,与理相应。体怨进道,是故说言报怨行。第二随缘行者,众生无我,并缘业所转。苦乐齐受,皆从缘生。若得胜报荣誉等事,是我过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缘尽还无,何喜之有?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喜风不动,冥顺于道,是故说言随缘行。”《永嘉证道歌》也云:“自从顿悟了无生,于诸荣辱何忧喜。”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云:“得失荣辱皆本业缘,违顺风来故无忻戚也。”相传苏东坡曾撰一偈赞佛:“巍巍丈六身,毫光照大千,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

 

  一般世俗的荣辱观,往往在利害得失面前变形扭曲,杀身以成仁、舍身以取义毕竟是极少数。而在上述两类佛教荣辱观中,道德性荣辱观是基础,是入世的、有为性的荣辱观,它主要建立于佛教因果观念的基础上;超然性荣辱观是出世的、无为性的荣辱观,它主要建立于佛教的般若思想及戒定慧的修行基础上。二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从而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世俗荣辱观中义与利的矛盾,使佛教徒的道德修养更上一层楼。由此可见,佛教荣辱观具有深刻的信仰基础和理论基础,不同于一般世俗的荣辱观。从信仰层面来说,佛教徒对佛陀伟大人格的崇敬和对佛陀关于是非善恶的教诫的信奉等,成为他们心中的一种神圣的道德标尺。从理论层面来说,普通佛教徒以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理论为其荣辱观的内在动力和价值支撑,同时结合了世俗社会基本的是非善恶道德评价体系,而高僧大德除此之外,更以佛教的般若思想为依托,通过对二元对立世界的超越,追求着精神的和谐、自足与不朽。

 

三、树立正确荣辱观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历代统治者多以仁义为根本的伦理道德立国,维系世道人心。但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由于国家积贫积弱,西学东渐,使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传统思想道德体系受到极大冲击,解放后不断的政治运动,更使之几近崩溃,同时确立了一元的马克主义信仰体系;改革开放以后,全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大一波的西学东渐随着商品经济大潮而到来,民众的思想、道德观念日趋多元,同时也出现了精神空虚、道德失范、是非不分、荣辱颠倒的现象。仅靠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提出的爱国主义,已不足以整合人心、解决世风日下的问题。2006年《人民日报》3月24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批评当前一些是非不明、荣辱颠倒的现象,指出:比如不以荣为荣: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冒傻气”,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如此等等。再比如,不以耻为耻:危害祖国成了“斗士”,背离人民成了“本事”,愚昧无知成了“时尚”,好逸恶劳成了“潇洒”,损人利己成了“能耐”,见利忘义成了“聪明”,违法乱纪成了“勇敢”,骄奢淫逸成了“荣耀”,如此等等。

 

  这种种“笑贫不笑娼”现象的背后,既有着深层的认识问题,更有着现实的利益问题。

 

  正是因为这样一些是非不明、荣辱颠倒的观念和现象,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胡锦涛主席将中华道德传统和当前社会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主席的这一号召,赢得了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全国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我以为,凡有正义感的公民,包括佛教徒在内,都会赞同这一“荣辱观”,因为它是我国各民族都应当遵循的基本的道德要求,它对于树立正气、匡正世风、和谐社会大有裨益。不过从佛教徒来说,仅仅遵循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不够的,还应当树立符合自己信仰、要求更高的佛教荣辱观,这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不矛盾,二者完全可以相辅相成。

 

  当代佛教界也面临着商品经济大潮的严重冲击。赵朴初会长1993年在《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中尖锐地指出:“当今中国佛教从自身建设来说,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泛起是难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着我们佛教的肌体,极大地损害了我们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蔓延,势必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如何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从而发挥佛教的优势,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是当今佛教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从这年开始,中国佛教协会就一再强调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并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2006年7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在云南省大理市召开了“贯彻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共识座谈会”,圣辉副会长在主题讲话中就特别强调了加强佛教的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同时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把它落实到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之中,并结合佛教界的现状,针对佛教自身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用佛教的术语来表达我们佛教徒的荣辱观:以爱国爱教为荣,离经叛道为耻;以勤修三学为荣,犯戒空谈为耻;以禅悦法喜为荣,低级趣味为耻;以谦虚惭愧为荣,憍慢浮躁为耻;以感恩随喜为荣,贪著嫉妒为耻;以和合大众为荣,拉帮结派为耻;以培德惜福为荣,奢侈放逸为耻;以利乐有情为荣,损人利己为耻。”将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端正佛教的荣辱观有机地结合了起来,适时地提出了佛教的“八荣八耻”荣辱观,这对于我们加深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佛教荣辱观,进一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佛教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无疑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四、佛教“八荣八耻”简析

  1、以爱国爱教为荣,离经叛道为耻:这一条与胡锦涛主席提出的“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精神完全一致。爱国爱教,一直是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近现代以来表现尤为突出。佛教许多的法师在“文革”等政治运动中饱受冤曲、摧残,但爱国爱教之心依然炽烈,正如圣辉法师常说的那样:“佛教是无国界的,但佛教徒是有国籍的”。国兴则教兴,这是中国历史所证明了的。所以圣辉法师常常要求广大僧众要时时注意保持自己的人格、国格和僧格。法轮功打着佛法的旗号,实际上干着“离经叛道”、危害国家的行径,是最可耻的,与正信佛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以勤修三学为荣,犯戒空谈为耻:戒定慧为佛教的根本三学,经中处处强调“以戒为师”、“以法为师”。不管时代如何变化,这一精神是不会改变的。所以,这一条道出了佛教徒之为佛教徒的根本,那就是要崇重戒规、伦理道德(包括遵守国法,诚实守信),保持佛教的实践性、神圣性,不应谈玄说妙而脱离实际,沉湎于俗务而忽视清修。

 

  3、以禅悦法喜为荣,低级趣味为耻:禅悦、法喜是勤修三学过程中必然的情感体验,是志趣高尚的表现,世间有志之士尚且远离低级趣味,何况志求佛道之人!

 

  4、以谦虚惭愧为荣,憍慢浮躁为耻:佛法博大精深,毕生难以穷尽,修道和弘法利生事业更是尽未来际的事,有如逆水行舟,真学实修之人惟有虚心好学,知惭知愧,毕生为之,才有相应之份,哪有憍慢浮躁之理!俗话说:“比丘宜带三分呆”,高僧大德大多表现得虔诚、含蓄、内敛,实际上正是谦虚、惭愧之心的反映。

 

  5、以感恩随喜为荣,贪著嫉妒为耻:佛教提倡报父母恩、国土恩、众生恩和三宝恩,懂得报恩,则不会以自我为中心,从而远离贪著。随喜也是佛教提倡的一种高尚品质,见他人有善事或利益之事,心生欢喜、赞叹,如此自能远离嫉妒障碍之心。可见感恩、随喜,实是佛教徒认识缘起、修心养性的两个重要法门。

 

  6、以和合大众为荣,拉帮结派为耻:和合,即团结、和谐之意。佛陀当年为僧团制订了六和的原则: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僧伽”的本义即和合众。尽管二千五百多年来佛教形成了许多的部派或宗派,但“和合”始终是佛教的一个崇高理念,在不同的领域和范围内为广大佛教徒所遵循,如我国禅门建立的十方丛林就非常重视“六和”。拉帮结派,在佛世时僧团中即存在,为佛陀所痛斥,视之为破和合僧的行为,是五逆重罪之一。如今世界处于全球化时代,宗教竞争激烈,三大语系佛教徒都应超越地域和历史上形成的宗派的意识,本着和合的精神,共同致力于佛教智慧、慈悲、平等、和平教义的弘扬。对于各种基于邪知邪见或小集团利益而进行的拉帮结派、人为畛域的行为,广大佛教徒应设法劝阻和抵制,以维护佛教界的团结和整体利益。

 

  7、以培德惜福为荣,奢侈放逸为耻:佛教历来强调福慧双修,认为众生的福报是修来的,也是有限的,没有福报,菩萨要度众生都是很困难的。而增进道德,多行善事,广积阴德,勤俭节约,爱惜物命,是修福的根本途径。生活奢侈,放逸享受,只会助长贪念、痴心,消磨人的意志,减损人的福报,这样的事例世间不胜枚举。在物欲横流、资源随时而尽的当代,这一条显得尤其重要!

 

  8、以利乐有情为荣,损人利己为耻:“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八正道”中的正命、正业,就要求佛弟子不得从事损害众生的言行和职业。大乘佛教更是强调“自利利他,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提倡以惠施、爱语、同事、利行四摄法广度众生,菩萨三聚净戒中即有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释迦牟尼佛在地中以身饲虎,观音菩萨寻声救苦,地藏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无不体现了大乘佛教的这一精神。当今随着国运昌隆,寺院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佛教界更应大力开展慈善公益事业,回报社会。

来源:《法 音》(2006年第10期 (总第266期)第16页,作者:陈星桥)

相关文章